由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和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 主辦、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合辦之「客體關係團體工作坊」來囉!
時 間:2023年01月07日(六)14:00 – 17:15
01月08日(日)09:30 – 17:00
地 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人數限額:28人
課程說明
早年成長的經驗會透過內化的過程,成為我們自我的一部分,正如電腦的內建程式一般,這種內在的客體關係,永遠跟隨著每個人。生命中的重要他人形塑著我們內心對他人的看法,也影響著我經驗影響下的潛意識,正無時不刻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因應著複雜的潛在情緒及內在經驗,時常透過人際關係來呈現,亦即個人的內在客體關係將透過人際關係來呈現。
客體關係理論目前無論在個別或團體治療中,均已被廣泛運用;尤其在團體治療中,透過成員不斷互動,成員內在客體(internal object),將鮮活呈現於成員當下彼此關係中,經過治療者同理詮釋,不但可建立成員對自己的瞭解,且進而可轉形(transforming)原本的結構。
本工作坊將簡介如何應用客體關係理論於團體心理治療,協助學員對客體關係團體治療具有初步的概念與經驗。客體關係團體治療進行時,除鼓勵成員於團體內彼此分享與互相情緒支持外,焦點亦集中在討論當下(here-and-now)成員人際關係之困難,與其內化客體(internalized object),將透過詮釋移情(interpretation of transference)指出其重複出現(repetition compulsion)之現象,以利人際模式之覺察及個人內在客體世界之成長。
講師介紹
張達人 院長
【現職】
天主教仁慈醫療財團法人仁慈醫院 院長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監事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督導
鍾明勳 院長
【現職】
明如身心診所 院長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理事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督導
呂宗樺 醫師
【現職】
成大醫院精神部 主治醫師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理事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合格治療師
謝詠基 醫師
【現職】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醫師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秘書長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合格治療師
學習目標
- 學習客體關係團體之基本理論概念
- 觀察與體驗客體關係團體的歷程
- 了解客體關係團體主要技巧
- 透過實際案例督導,了解客體關係理論在心理治療的運用
課程表
授課內容:本課程的進行將以講座、督導及經驗性團體的方式進行。
第一部份:講座授課2小時,介紹基本的理論概念
第二部份:個案督導2小時,透過個案討論將理論與實務結合
第三部份:經驗性團體5小時,由部分成員進入小團體,體會擔任成員的經驗並實地示範客體現團體的進行,進而將透過綜合討論將學理與現場經驗結合
1/07週六下午
主題 | 主講者(帶領者) | |
13:30—14:00 | 報到 | |
14:00—15:00 | 客體關係基本概念介紹 | 張達人 |
15:15—15:45 | 個案報告(個別或團體) | 提案人報告;張達人主持 |
15:45—16:15 | 互動與個案討論 | 張達人主持 |
16:15—16:45 | 客體關係取向個案督導 | 張達人、鍾明勳 |
16:45—17:15 | 整合與討論 | 張達人、鍾明勳 |
1/08週日上下午
主題 | 主講者(帶領者) | |
09:00—09:30 | 報到 | |
09:30—10:30 | 客體關係團體基本概念 | 鍾明勳 |
10:45—12:15 | 經驗性小團體(一) | 張達人、呂宗樺/鍾明勳、謝詠基 |
12:15—13:15 | 午餐 | |
13:15—14:45 | 經驗性小團體(二) | 張達人、呂宗樺/鍾明勳、謝詠基 |
15:00—16:30 | 經驗性小團體(三) | 張達人、呂宗樺/鍾明勳、謝詠基 |
16:30—17:00 | 整合與討論 | 張達人、呂宗樺、鍾明勳、謝詠基 |
註:1. 將邀請報名者一位提案報告督導的個案,以優先申請者優先考慮。
2. 課程名額:1/8經驗性團體,單一團體最低人數 8人;單一團體數上限上限為14人。
適合參加的對象
心理相關實務工作專業人員,或助人相關科系學生、研究生。
課程費用
一般個人價:3,500元
高師大師生、臺灣諮商心理學會會員、團心會員、早鳥(12/12日前)或3人團報優惠價:3,200元
備註:
1.需先完成繳費後再填寫報名表,才視為完成報名,若無則視同放棄報名。
2.限額28名,依照匯款順序錄取,額滿後,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
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emBGmwxycYREmiA86
★請於匯款後再填寫此表單,並請務必確認資料無誤。
★繳費方式
郵局帳戶(700):0001085-0456021,戶名:社團法人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課程事宜取消與退費相關:
(1).完成報名之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開課前7日通知取消報名,扣除行政處理費用為報名費之10%,扣除之餘額全數退還;開課前3至6日通知取消報名,退還50%研習費用;開課前3日內提出申請者恕不退費。
(2).若因報名人數不足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無法開課,所繳報名費用將以郵局帳戶全數退還,若退款帳戶非郵局,則需自行負擔30元匯款手續費。